美术考级承办单位的申请程序
来源:艺考中心日期:2016-06-22 15:26:08点击量: 4198
美术考级承办单位的申请程序
中国美术学院经文化部教科函2003(627)号文批准,确立为全国社会美术水平考级机构。根据文化部2004年第31号令发布的《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办法》的规定,凡愿意承办我愿美术水平考级活动的单位应具备下列条件:
一、承办单位提出书面申请,申请书中应当载明拟开办的考级专业,设置考场范围,考级办公室及其负责人的基本情况。申请书由申请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签署。
二、承办单位条件
1、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;
2、从事过与艺术考级活动相关业务;
3、具备开展艺术考级活动必要的物质条件;
4、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。
三、申请单位还应提供以下书面材料
1、法人资格证书(复印件);
2、上级主管部门及隶属关系证明;
3、往年承办考级工作的相关情况;
4、对将要开展的考级工作的具体计划;
5、相应的考级场所条件;
6、对本地区美术考级生源的预测情况。
承办单位提供申请材料后,由中国美术学院社会美术水平考级中心审核;经审核同意,双方签订书面协议,最终确立委托承办关系。